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银监会3月25日正式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此举意味着监管层对银行理财产品普遍运用资产池,以期限和风险错配获取高收益的模式加强了监管力度。

粗略地估算,中小股份制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融资成本普遍在4.2%~4.5%左右(以一个月为期限),理财资金的投向以发放短期流动性贷款为主,收益率大多在7%左右,粗略估算融资类理财产品所获取的利差大约在2%左右。由于融资成本过高,与自营性贷款相比,其收益率并不突出。并且,由于贷款对象资质问题,承担的风险偏高。但好处也很明显,首先,这部分资金完全不占用资本金,所得皆为中间业务收入;其次,可以满足客户贷款需求,维护银企合作关系。

近些年,城商行和农信社大规模扩张,这些机构网点深扎于乡镇,可以较低的成本吸纳存款,但这些银行的贷款客户较少,产生大量富余资金。而由于资本金增长放缓带来的瓶颈约束,股份制银行放缓了建设异地网点的步伐。加之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化,吸纳存款成本不断上升。存款增长乏力,加上银监会日均贷存比的考核,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基本丧失了放贷能力。出于维系客户关系和业绩增长的需要,发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吸收城商行和农信社的低成本资金,同时投向较高收益率的项目,从中获取中间业务收入,成为一种可行的方式。为了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获取收益,大部分理财产品均采取滚动发行、短贷长投的资产池运行模式。

银监会的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这意味着银监会对规范资产池的运行模式已不再停留在口头警告,而是落实到文件层面,并且对无法完成“一一对应”的产品将采取“类贷款”的监管模式,或许意味着“滚动发行、短贷长投”获取期限利差的模式遇阻。

同时,银监会的新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这意味着信用利差也将收窄。

伴随工业化进程的基本结束,以及高企存款准备金率,和日趋严格的贷存比考核,中国广义货币增速已经不可能维持过去的高增速。在此情形下,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所需要的资金来源越来越多地由“影子银行”承担。自去年8月份以来的经济反弹,在银行新增贷款规模有限的情况下,社会融资规模持续放量。这其中大部分是影子银行带来的资金。去年,笔者曾提及过,2013年的经济面临着两个重要的不确定性因素:其一是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可能引发新一轮调控,其二便是监管层可能进一步收紧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前者影响资金需求,后者影响资金供给。因此,出于政策一一落实,笔者对2013年中国经济的增速的判断依旧比较悲观。

话题:



0

推荐

申亚文

申亚文

48篇文章 7年前更新

一个炒家 半个写手

文章